图为黄捷教授。
图为第二届湖南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总结会。
写好的奖状,却没有单位前来认领。这是湖南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现场的尴尬一幕。对此,活动发起者——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认为“可以理解”。他希望,通过每年的评议活动,让各地政府自然而然地进入赛手的角色,从而加速提升法治化水平
□ 本报记者 刘希平
春节刚过,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办公室内,又恢复了昔日忙碌的景象。
“你们把这两年评议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梳理一遍,再综合总结一下,争取尽快把活动专项报告写出来。”坐在电脑旁的黄捷,侧过身子,对前来整理资料的几名大学生嘱咐道。
黄捷的另一个身份是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两年前,在他的发动下,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策划了一场特别的评议活动。他联合上百名学生和15名法学专家,对湖南省123个县级政府(含县级市、区)的法治形象逐一实地调研,并现场评议打分排名。对单项排名前5名的县级政府,作为主办方的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还向其颁发奖状。
民间组织给政府评议颁奖,这在湖南尚属首次。在备受各界关注的同时,也惹来了一些争议。赞成者认为,民间组织来评议政府法治形象,可以倒逼政府提升法治形象;质疑者则认为,这种评议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有待商榷,评议结果不一定能全面反映出当地政府的法治形象。
但外界的争议并没有动摇黄捷持续举办活动的决心。2015年年底,第二届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又如期举行。
走访艰难
“不是骗子”成调查标配语
一桩“民告官”胜诉的行政诉讼案,使黄捷有了给各县级政府法治形象打分的想法。如今回忆起这起行政诉讼案,黄捷记忆犹新。
2010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法律实践学习小组——漾翅法律实践团队,代理了“凤凰山庄业主起诉长沙市政府拆迁活动违法”一案,法院判决凤凰山庄业主胜诉。这个学生法律实践学习小组的指导老师正是黄捷。
“这桩案件胜诉后,在长沙产生了震动。通过这个案件,使我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黄捷在教学实践中还发现,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政府法治是核心部分。
“政府行政权在国家权力中比重也很大,和百姓交集多,侵权时有发生。我们学生法律实践学习小组前几年代理的七十多起案件中,一半以上是行政诉讼。”
黄捷于是萌发了一个想法:可以尝试结合自己的专长,发挥法学家和法科大学生们的作用,通过民间力量来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黄捷首先想到了评议的方式。“我希望,通过设定统一的考核指标,让县级政府都来参与。”此前,对政府的法治量化并做出评价,国内少数地方已开始探索。
2014年11月,黄捷将其策划已久的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付诸实施。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首次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的评议中,给县级政府打分的项目主要有四类,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政府大楼外观形象和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
接下来的第二届评议活动,在评价指标上作了微调。将“政府大楼外观形象”的评测内容,换成了“网上信访”,将“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换作了“电话抽查民意调查”。“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两项内容则保持不变。
此外,在评议方式上,由数十名研究生组成的实地走访调查小组,改为由学生针对基层政府网站所公示的“规范文件”“政府信息”“网上信访”3项内容进行密切留意,然后根据政府的完成情况,用截图的模式保存,供专家打分评议。
“评议指标是非常重要且有争议的问题,原来讨论拟定有十余项相关指标,但最后考虑人力和经费等条件局限,只选了四项,作了开展和启动该活动的基础指标。”黄捷说,将来随着评议活动的完善,指标会逐渐增加。
第一次到基层实地调查的学生王亚欢坦言,在第一届评比活动中,学生们实地调查环节有些艰难,一些单位或个人对调查表示不信任。“‘我们不是骗子’,几乎成了我们调查时标配的开场白。”
为了应对不时之需,参与调查的大学生兜里,都揣着一封主办方开具的调研介绍信。
文化缺失
“孺子牛”变身“斗牛”的忧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首届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中,将“政府建筑外观”纳入评判范围,引起了各界关注,专家们也持有不同意见。
作为评委会委员之一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健认为,政府大楼情况不能反映出当地的法治状况,他不赞同将此纳入政府法治形象的评判范围。
而黄捷则认为,一个县级政府的办公大楼是否豪华,国旗、国徽悬挂的是否合法恰当等涉及法治文化的元素,与政府的法治形象息息相关。
最后,评委会经过几轮商讨后,决定搁置争议,先分项目进行测评。
“国徽、国旗悬挂是否合法依规”“政府大楼是否奢华”以及“政务大厅是否宽敞便民”等内容,成了专家们打分关注的要点。
记者在评议会现场发现,专家们挑剔着每张政府大楼图片的细枝末节,一些政府大楼的问题也被专家们逐一“抠”了出来,并被扣分。
邵阳市某县政府门口一条横幅被风吹得遮住了半个国徽,却无人理会;郴州市某县政府一个后勤服务中心,外观修建得像宾馆般豪华气派;常德市某县政府大门屋顶掉了瓦片,却没有及时修补;益阳市某区政府门口的国旗国徽严重褪色,却没有及时更换。
除此之外,一些政府大楼旁的石狮和其他雕塑也成了专家们关注的重点。
永州市某县政府大门口立有两尊威严的石狮,但石狮的底座旁边却写有“某某房产开发公司赠送”字样。
“按照规定,政府不能随便接受开发商的赠与,政府收了开发商的礼品,双方之间的关系怎么说得清?”一名评委看到后立即对此提出了质疑。
怀化市某县政府大楼前坪的一尊雕塑,也被找出了“词不达意”的毛病。这尊雕塑的主题是牛,且旁边写有鲁迅的名言“俯首甘为孺子牛”,但这个雕塑却被专家评论为“雕塑外观和要表达的意思严重相左”。
“这头牛脸部凶悍、两个犄角朝下,摆出一副准备格斗的架势。”作为评委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张启江说,这明显是一头“斗牛”的形态,并不是平和的孺子牛形象。
“这种事情虽然不大,但从侧面也反映出少数地方管理者的文化缺失。”黄捷认为,在法治政府中,政府办公大楼的形象也是法治进程的一面镜子。“政府办公大楼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不能奢华,也不能破败不堪,必须朴实端庄、有文化气息。”
见微知著
四名政府代表领奖背后
首届评议活动结束后,作为主办方的湖南省程序法学会准备给综合打分排名靠前的县级政府颁奖,但却意外遇“冷”。
在颁奖大会上,原本计划邀请到场的22名政府代表却只到了4名。会议还没结束,4名代表就匆匆离场了。
“这种评议活动刚刚开始,一些县级政府有顾虑,可以理解。”对于这种各个县级政府被动参加的“比赛”,黄捷认为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他透露,首届评议活动中,来领奖的县级政府代表虽然不多,但还是引起了一些县级政府的注意,有些县的县长私下托人打听自己县的排名情况。
“我们想通过每年的评议活动,让他们自然而然地进入赛手的角色,促使每一个选手赛起来,加速提升法治化水平。”黄捷说。
事实上,从颁布《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到出台《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建设法治政府,湖南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法治湖南”正成为湖南名片之一。
“举办这种评议活动,我看中的就是湖南具有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黄捷认为,这种评议活动既可倒逼政府进一步加强法治形象建设,又可繁荣湖南的法治文化。
“只要能督促基层政府提高法治水平,我们还是要坚持做下去!”黄捷透露,明年或将联合其他高校、院系开展此类活动,把评议范围扩展到省外,尝试让活动产生“蝴蝶效应”。
一直关注“评议活动”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对这一“评议活动”给予了好评。至今,他已经连续两届应邀参与了颁奖总结会。
谢勇认为,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契合了依法治国精神和湖南省推进法治政府评价体系的主题。
“该活动应把公信力摆在首位,紧扣实际,并掌握科学的方法,保持活动的廉洁性,同时可以吸收社会学的老师,在方法上进一步改进完善。”谢勇建议。
黄捷告诉记者,他最近正组织学生对去年的“评议活动”进行总结。“准备写出专项报告,然后免费提供给相关县级政府参考。”
记者在采访时看到,在黄捷不到20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堆积着两届“评议活动”的资料。而在办公室的柜子里,则摆放着几十张还未被领走的奖状。
“总有一天,这些奖状会被相关县政府领走、珍藏的。”对于这些奖状的归宿,黄捷显得信心满满。
(本文照片由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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