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债券涉及资金已高达221亿!主承销商原来是他们】中国债券市场正迎来高速发展期,但与此对应的违约事件也频频上演。究其原因,除了经济下行周期引发的部分行业盈利下降外,与中介机构的尽职也不无关系。
中国债券市场正迎来高速发展期,但与此对应的违约事件也频频上演。究其原因,除了经济下行周期引发的部分行业盈利下降外,与中介机构的尽职也不无关系。
今天,券商中国记者就为为您梳理下2015年债券违约情况,看看这些违约债券背后的主承销商。
2015年37只债券违约,涉资221亿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境内债券市场共发生违约债券数量为37只,合计涉及金额221亿元,共牵涉到违约发债公司23家。
在23家违约发债企业中,旗下涉及债券较多,除明确无法兑付或者有担保公司代偿的债务外,这些公司还有198亿债务等待偿还。
其中,涉事规模最大的是云峰集团,还有66亿债务待偿还;其次是山东水泥,待偿还额25亿,随后是天威系和中钢,分别还有待偿还额为39亿和20亿。
值得一提的是,从牵涉违约的23家发债具体企业分析,上海云峰集团的66亿是最大的违约债主,第二名为山东水泥46亿;规模超10亿的也有6家企业,其中5家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领头违约市场。
从上表中不难看出,违约发债主体企业涉违约债数量最多的为云峰集团,累计有7只债券违约。据公开信息,目前上海云峰集团未兑付余额66亿,具体包括2015年4期和2014年3期私募债。
资料显示,上海云峰集团从2012年开始先后发行了12只私募债券,具体年份及额度分布为:2012年2只共计9亿元,2013年2只共计11亿元,2014年3只共计26亿元;2015年5只共计50亿元。
上述12只私募债中,截至目前尚未偿还出现违约的主要集中在204年和2015年发行的私募债,分别为2014年的3只涉资26亿元、2015年的4只涉资40亿元。
违约发债主体企业涉违约债数量紧随云峰集团的是山水水泥和江苏省宿迁市中小企业,两家发债主体分别牵涉到了3只债券违约,涉案金额分别达46亿元和3亿元。山水水泥债券违约更是在市场上传的沸沸扬扬,甚至已有公募基金将山水水泥诉诸于法院了。
37只违约债券的主承销商原来是他们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上述37只为月债券中,主承销商不仅既有银行也有券商,而且银行承销的债券数量和规模都相对而言要更多。
以违约规模和数量做大的云峰集团为例,其主承销商基本都是银行,7只违约私募债券牵涉到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和平安银行;山水水泥和江苏省宿迁市中小企业也均为银行承销的,分别涉及到的承销商则为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及南京银行。
当然, 37只违约债中,也有9家券商出任主承销商,分别为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东海证券、华创证券和东北证券。
其中,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违约债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该债共违约规模达10亿元;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国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发债公司违约则都是国信证券出任的主承销商,两家分别违约金额为2.5亿元和1.50亿元;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违约则是国泰君安证券出任的主承销商,违约金额为3亿元;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20亿违约债则是中银国际证券担任的主承销商。
其他几家还有国海证券承销的江苏中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2亿元违约债、广州证券承销的吉林粮食集团收储经销有限公司3亿违约、华创证券承销的上海市建设机电安装有限公司3.2亿元违约、东北证券承销的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违约和东海证券承销的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1亿元违约。
违约非坏事但会更注重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开始,交易所债券发行异军突起,尤其是进入2016年,发行规模更是突飞猛进,今年前两个月发行规模更是直追去年全年规模。
为此,证监会日前就介绍,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交易所债券市场,切实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规范发展,2015年9月,证监会署各证监局对辖区内部分公司债券发行人开展了首次现场检查工作。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全面完成。首次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05家公司。
据悉,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募集资金挪用、转借他人;二是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到位;三是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外汇、结构性存款或暂时转存至其他银行。
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未披露重大投融资事项;二是未完整披露子公司、重大关联方相关事项;三是未制定或未披露债券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四是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管理层不齐备或管理不规范;二是未制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三是内部控制不严格;四是独立性存在瑕疵;五是决策未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监会表示,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则严肃进行了处理。下一步,该会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债券日常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对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常态化现场检查,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好维护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而在2月初的一次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坦承,企业发债后出现违约,这个现象存在,因为企业有一定的负债,它经营困难之后,可能有些地方的银行就会停止它的贷款,如停贷、抽贷、断贷,企业得不到贷款之后,可能经营就会遇到更大的困难。它有应收账款,还有应付账款,资金周转不过来,应收账款收不到,应付账款可能也会付不了,就会出现企业的违约。
徐绍史表示,他相信各地政府应该能够采取很多措施,处理这些问题。“但是个别的、少量的违约,我觉得也不是坏事,它提醒我们投资主体、经营主体要关注风险。”徐绍史说。
(责任编辑:DF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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