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秋宜)记者近日从清远市农业局获悉,《清远市政策性砂糖桔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征求意见。
保险金额为2000元/亩
《方案》提出,试点范围是全市规模以上砂糖桔种植的农户(企业、农场),重点在砂糖桔种植大县(区)特别是英德、清新、阳山等县(市、区)试点,参保重点对象是全市砂糖桔种植规模达到10亩以上的农户(企业、农场)。
《方案》划定了具体的保险责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不含生物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果树断茎、死亡或水果损失产量,且损失率达到20%(含20%,具体确认标准另行制定)以上,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80%(含80%,具体确认标准另行制定)以上的可推定为全损,由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
根据《方案》,具体保险金额为2000元/亩,保险费率暂定为7%,以后根据试点情况调整。由于砂糖桔种植保险是清远自行开发的农业保险试点险种,中央和省级财政暂时没有安排保险保费补贴,计划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共70%(其中市级财政补贴承担50%、县级财政补贴承担50%),种植企业(种植户)负担30%。
据不完全统计,清远市目前种植面积约40多万亩,主要分布在英德、清新,其中英德占了近一半,其余县市均有少量种植,这两年新种面积增加主要在连阳各县。首年试点面积5万亩—8万亩,重点以种植大县英德西部、清新北部及新增面积的阳山为主,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先行安排490万—784万元,如种植企业(种植户)踊跃参保,保费补贴出现缺口,再由市、县财政追加预算或涉农专项资金调剂。
财政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清远市农业局称,砂糖桔等受自然灾害影响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广东冰冻灾害比较严重,水果普遍受灾,试点结束后,市政府将争取省级补贴资金,以降低种植企业(种植户)承担保费及市县补贴资金比例,但原则上种植企业(种植户)承担保费比例不低于20%。
根据《采购法》有关规定,市农业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保险公司承保政策性砂糖桔种植保险试点工作。
《方案》称,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砂糖桔种植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将由有关部门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试点期间,市、县两级财政应足额预留或统筹安排相应比例的砂糖桔种植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今后将根据水果种植保险的实际开展情况做好资金预算。
《方案》指出,保险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总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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