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历史上,郡县制特指在中央集权制这个前提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总称。其中,县制最早是春秋时期的秦国率先实行的。比如,华夏历史上第一个第一个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冀县就是秦武公命名的。
在千古一帝秦始皇正式统一中国后,郡县制作为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直到现在,我国各个省份仍然存在着众多县级行政区。那么,这个不管是当时看来,还是现在评价都是先进的郡县制。为什么到了汉朝初期,却得不到汉高祖刘邦的重视呢?
当然,准确的来说,汉高祖刘邦即位后,在继续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恢复分封制,使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但是,考虑到分封制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逐渐淘汰,也即可以全部采用群限制的基础上,刘邦偏偏在内地封了七个异姓王,如韩信、彭越、英布等实力人物都封为王,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经历过楚汉之争后,当时的西汉在交通和通信上都比较落后,甚至不如之前的秦朝。中央的命令想要传达到地方,往往存在不小的客观障碍。这给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带来一定的障碍。
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懂得变通的刘邦在靠近长安的地方实行郡县制,至于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则分封出若干的同姓王国,再远的地方,则是异性王国,或者只承认原先的统治阶层。在西汉初年这个特殊的环境下,平行的郡县制和分封制可以称得上最优的解决方案。
在上图中,淮阴王国和代国可以说是距离首都最近的封国,但距离依然在1000里左右。如果将长安作为圆心来画一个圆的话,能够发现在这个范围内,主要区域依然是中央直接控制的郡县。至于远离长安的地区,才是大部分分封的王国。也就是说,从拱卫京师的角度出发,刘邦相信的还是自己控制的郡县,即便是同姓的王国,刘邦也要把你们放远点。在一点上,不得不感叹刘邦的长远眼光。试想一下,在汉武帝刘彻搞推恩令的时候,如果几个刘姓王国再靠近长安的地方,看他还敢不敢削弱王国了?
总而言之,在西汉初年,刘邦大力推行的分封制,可以说是因地制宜、合情合理的,甚至说郡县制和分封制两套制度的并行不悖,体现了当时设计制度上的先进性。与此相对应,秦始皇全面推行的郡县制,尽管对后世影响极大,但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不一定是最恰当的方案。也可以说,没有同姓王国的支持和掌控,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秦朝的灭亡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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