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业态因舆论被推到风口浪尖,投资者蒙受损失。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业界对于金融反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认识。
建议设置金融警察专门侦察金融诈骗
数据显示,目前的中国银行业管理着全社会大约两200多万亿元的资产,这就意味着只有保护好消费者权益,金融服务才有质量。
当前,五大行以及12家股份制上市银行,均专门成立了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从全行业来看,这种机构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大量的未上市银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软肋,有待进一步改善。
财蜂发财树认为,应发挥各方职能,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在政府层面上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地方政府也应担起金融创新风险防控和消保重任。
同时,业内人士认为,公安部门、一行三会也应共同参与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设置金融警察,由其专门针对金融诈骗问题进行侦察,对诈骗从严惩戒。
民间金融监管责任交给地方政府
科技追求的是极致,而金融追求的是稳健,两者之间的融合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边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基础,只有尊重制度、监管和自律,所保护的投资者和企业才会得到收获。
财蜂发财树认为,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通过点对点的服务,大大躲避了监管甚至放弃监管。金融行业是从监管成本、自律成本向制度成本框架前行的行业,这个行业没有成本是不完整的,必须处于监管环境下,平台只有在监管成本、自律成本、制度成本的辅助下前行,才是健康的。
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是资金使用权的让渡,并实现保值增值;同时金融作为一个产业,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应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金融创新必须要有监管,必须先宣布规则。规则一时出不来,先局部试点。中央各金融管理部门要整合,同时加强地方监管体系建设,小微、民间金融的主要监管责任可以交给地方政府。
保障项目质量才能谈投资者保护
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投资者保护机制缺失的问题严重。很多平台对项目信息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且未对项目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大部分平台未对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未考虑投资人需要具备的一定风险承担和识别能力;缺乏平台开展促销及公开宣传等活动的限制性规定;缺失争端解决机制及平台破产后对未到期投资者资金的保护机制。只有做好平台,提高运营效率,保证项目有质量,就是对投资者最大的权益保护。财蜂发财树从项目质量上就与别的平台做到了不一样。严选优质项目,并经过线下实地调查、信用评估、资产负债调查、贷后管理等5大流程、28道风控审核工序。此外,财蜂发财树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好贷云风控”和“蜜蜂数据”合作,对接大数据风控系统,启动贷前征信审核、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全面联防监控,保障投资者的交易安全。
对于投资者而言,守护好自身的权益在任何时候都无比重要。因为没有了投资者,任何的风险投资都将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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