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总是阳光公司的CEO,阳光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这几年来公司运营一直比较顺利,于是公司董事最近提出了更高的盈利要求,杨总也开始考虑推进公司进一步发展的事宜。
一、案例:上市公司不愿意直接增发股票难倒管理团队
经过近半个月的调研和讨论,公司管理团队提出了技术改造项目和并购项目,杨总对这两个项目都很满意,认为两个都是投入期短、见效快、回报高的项目,而且平均内部收益率都在20%以上,新投项目在三年内即可产生5.12亿元的营业现金流量。
但资金方面的问题让杨总犯了难,项目实施至少需要8亿元的资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向董事会建议过以增发股票的方式募资,但被否决了。现在他还在想办法怎么来筹集这么多的资金。
张总是杨总的下属,看见领导遇到了难题也想着一起想办法解决,他找到了以前的朋友,现在担任金牌顾问融资顾问的赵经理来帮忙。
赵经理仔细询问了阳光公司的各项情况,了解到公司其实具备可转债发行资格。这样一来事情就容易多了,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有效利用可转债延迟股权融资的特性,等到投资项目产生效益时计入股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缓解对每股收益的摊薄压力,甚至可获取转换的溢价收入。
转债发行一年后即可进入转股期,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将持有的阳光转债换为公司股票,这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开始产生效益,完全建成后,每年可为公司贡献1.3亿元净利润,保证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稳定增长。
杨总听赵经理讲得靠谱,便将方案提交给了董事会,董事会认为相比直接增发股权,这种方式更能保证现有股东的权益,便批准了方案。于是杨总让赵经理负责协助发行可转债。
二:如何操作:企业如何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8.3亿元。
(3)发行数量:830万张。
(4)票面金额:100元。
(5)债券期限:三年。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利率和付息日期:可转债按票面金额由发行即日(2016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年利率为1%。2017~2019年每年的7月1日为付息登记日。发行人在付息登记日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已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不再支付利息。
(8)初始转股价格:11.46元。
(9)转股起止日期:2017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
(10)可转债担保人: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11)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12)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设人民币普通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不向原股东安排优先配售。
(1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4)本次发行预计实收募集资金:80 574.50万元。
(15)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与上交所协商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尽快上市。
三、解读:企业债券融资是两全之策
金牌顾问融资顾问赵经理:阳光公司在利用债券融资的计划中,对未来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公司希望通过有效的资本运营发挥资本的最大投资价值。
1.阳光转债发行的条件适当
阳光公司在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仅为6.24%,公司本次发行8.3亿元可转债后,资产负债率预计约为42%,一方面公司保持了足够的偿债能力,另一方面公司的财务杠杆运用比较充分,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都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而且我们也看到,阳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大都是投入期短、见效快、回报高的项目,几个项目平均内部收益率都在20%以上。新投项目在三年内即可产生5.12亿元的营业现金流量,从而使得公司在资金运用上游刃有余。同时,阳光转债期限为三年,投资者如果不选择转股,就可以较快地收回本金,避免因投资期长而承担较高的风险。
在这次债券融资中,阳光公司的转债利率为1%,利息每年一付,高于活期存款年利率0.35%的水平,尤其是投资者如果通过一级市场申购,其持有成本是每单位1000元,投资者的风险得到了很好控制,就算是投资者将来选择不转股,其投资风险也相当低,且投资者可享受公司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考虑到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仅为2.75%,三年后才偿还本息,由此可见阳光转债1%的利率是充分和恰当的。
2.转股期安排的时间恰当
阳光转债发行一年后即进入转股期,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将持有的阳光转债换为公司股票,此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已开始产生效益,完全建成后,每年可为公司贡献1.3亿元净利润,保证了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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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沙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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