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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私募计提业绩报酬的姿势
中国基金报记者 肆柒 Loewe 改自中基协2016年第19期【声音】
几个月前由猛犸投资掀起的一场私募基金业绩计提大讨论还余音犹存,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怎样才算合理,不妨先来看一下目前国内外用的做顺溜的方式有哪些。
基金业绩报酬是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并依据基金合同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业绩奖励,业内较为普遍的比例是20%。业绩报酬计提要素主要包含计算标准、计提时点、计提对象和扣减形式四个方面。目前国内外私募基金常见的业绩报酬计提多采用高水位算法为计算标准。在此计算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与其他三个要素的组合,国内外形成了多种的业绩报酬计提类型。
这个也就是说各种方法都存在,陈扬帆那种也是存在的。但是否合理有待优化和商榷。
先来看看中基协对国内私募产品业绩报酬的表述:《基金法》修改之前,私募基金主要以为信托公司等通道做投资顾问方式发行阳光私募或者以设立有限合伙形式来管理基金。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相关规定最早出现在中国银监会2009年印发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9]11号)中,其中明确要求业绩报酬提取仅在信托计划终止日,且以盈利为前提。
随着新《基金法》首次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地位以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改变以往担任投资顾问的角色,自主发行产品,真正担任基金管理人,同时承担基金管理人的相应法定职责,私募管理人及其基金产品应当到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和备案手续。
这代表着私募可以明确地以自由主体进行业绩报酬的提取,不再限定在通道业务上,收的比以前多了,不仅是产品数量还是金额,都实现了华丽丽的翻身。
然而,目前包括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券商资管、期货公司资管等在内的私募产品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尚无明确规范。
但这并不影响,100个人就会有100种想法,真正按照规章制度一条条照搬做到的,基金君相信就算是学霸也不行吧。
那怎么办?
私募自有办法。
据悉,国内主流的业绩报酬计提方法比较常见的分为两种模式共计六种方法。两种模式为基金资产高水位模式和单客户高水位模式。
在基金资产高水位模式中,根据计提时点的不同分为基金资产高水位方法和基金资产高水位+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在单客户高水位模式中,根据计提时点和扣减形式的不同,分为赎回时计提方法,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分红时计提+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以及开放日扣减净值计提四种。
一条条来看吧。
1、基金资产高水位方法
此方法是将历史每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比较,选取最高线作为“历史高水位线”。如最新一期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创新高,则取其与“历史高水位线”之差为计算标准计提业绩报酬;如最新一期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未创新高,则不计提。
传统资产高水位方法来源于国外对冲基金的绩效条款,追求绝对收益。计提理念为“业绩创新高”,计提方式简单易懂。但是,当投资者以低于历史高水位的申购价格进来时,管理人无法提取申购价格到历史高水位之间的收益所对应的业绩报酬,因而此部分投资者享受了额外优惠的业绩报酬。此计提方式的计提对象为基金资产,不能区分不同时间点进来的投资者的个性化情况,因此不适用于针对单个客户有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或针对单个客户按年化收益率分段计提等情形。
基金君:这一点就像是你买了一辆二手车,不管你何时买入的,先前的里程数都不在计算之内,只有之后新增的才是你所需要负担的。
这又像吉尼斯纪录,你只有不断刷新原先的纪录,才能获得提成,当然,这是一场你自己与自己的战斗,如果一直在一个净值区间内徘徊,这种业绩报酬提取方式就会分文不取。
2、(基金资产高水位)赎回时补充计提法
即为“基金资产高水位”加上“赎回时查漏补缺”的方法,在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采用基金资产高水位模式计提业绩报酬,当某个投资者赎回时检查是否有应提未提的情况,如有则进行补提。
该方法通过赎回时补提业绩报酬,解决了传统资产高水位对低位进来的投资者无法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对于份额净值回落时申购进来的份额,若后续未出现份额净值超过历史高水位线的情况,管理人只有在该份额赎回时才能计提业绩报酬,期限较长。由于基金资产高水位部分由基金会计扣减份额净值计算,赎回时补充计提部分由管理人委托份额登记机构计算,计提的准确性需要双边衔接好来确保,对运营能力要求较高。
基金君:这一条是上一条的补充,毕竟国人那么聪明,谁不会占点小便宜呀,你一只基金成立时净值1元,随后做到1.5元后就一直徘徊在1元左右,这时候申购的客户难道也要按照以1.5元的历史高位来收取提成?那也就是上面提及的,做不好的私募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提不了报酬的苦工。
当然私募不可能那么傻,加上赎回时的补充计提法,会让一些在低点申购的客户同样需要面临新客户认购的状态。
3、(单客户高水位)赎回时计提法
在赎回时按照单客户高水位进行计算的一种计提业绩报酬的方法。此计提方式对单客户单笔申购份额赎回日和申购日之间的累计收益为基准计提业绩报酬,对投资者较为公平,且原理简单易懂。
在该方法下的存续期内,管理人无法对所有投资者提取业绩报酬,仅能对赎回的份额提取,主要适用于存续期较短年限(如3年以内)的基金,但由于投资者选择赎回时点的不可预见性,因而采用此方法可能会影响管理人存续期业绩报酬的提取。
基金君:这一条就相对简单,不少公募基金的专户部门就是这么做,无论你何时买入,无论你何时卖出,我只算我给你赚了多少,在这当中抽取提成。
但是要是客户不赎回呢?
那你就看着吧,要么业绩做好点让他赎回,要么就相反。
4、(单客户高水位)固定时点扣减份额和赎回时补充计提法
即在赎回时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固定时点的计提频率,并通过扣减份额的方式实现固定时点计提的组合计提方法。在“赎回时计提业绩报酬”的前提下,为了解决管理人无法在存续期计提业绩报酬的弊端,约定固定时点时通过扣减投资者份额,维持基金份额净值不变的方式计提业绩报酬。固定时点只能约定在每年的某些固定时点计提,通常在固定开放日或按季、按年计提,临时开放日不计提。此外,如果定期扣减份额与开放申购不同步,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时间与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的时间存在先后,在市场下跌时容易导致投资者不满。
该方法考虑了管理人定点计提业绩报酬的需求,同时在该方法下基金份额净值的曲线较为平滑,波动较小。扣减份额这一方式与扣减净值相比,虽然实效相同,但并未得到多数投资者和部分销售机构的充分理解及广泛接受。
基金君:相信聪明的小伙伴们有看出来了,对,第一条和第三条应该是私募最初时的提取方式,而2、4条就是在吃过亏之后的修改,你不赎回?没问题,我照样定期抽取,而且这个定期定下来后是无论市场走势的,大涨的时候我给你缩一点份额,市场下跌,我也照样提,你有意见我也没办法,那你赎回吧,我们按照第三条来?
5、(单客户高水位)分红时计提和赎回时补充计提法
即在赎回时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分红时点的计提时点,并通过扣减分红金额的方式实现分红时点计提的组合计提方法。和“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类似,该方法通过分红时计提解决管理人无法在存续期计提业绩报酬的顾虑,相较固定时点扣份额方式更容易让投资者理解和接受。
然而,该方法下的分红方式通常设置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实际拿到的分红款(或红利再投款)可能少于分红公告中的份额分红(扣留部分作为业绩报酬归管理人所有),容易造成投资者误解。
基金君:同样是第三条的补充,我不定期表示抽取,我给你分红行不行?分红是好事啊,你开心,那我在当中再抽取一部分也让我开心一下,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6、(单客户高水位)单客户开放日扣减净值计提法
通过在开放日扣减投资者每笔投资份额净值的计提方法。该方法是通过扣减每个投资者每笔申购份额的期末份额净值的方式计提业绩报酬,经计提后的每笔申购份额的期末资产份额净值各不相同。不同时间进来的每笔投资申购价格都为1.00,对每个投资者的每笔投资份额按照时间段分别计算业绩报酬,会出现每个投资者不同时间的投资会获取到多个不同净值的情况。该方法针对每个的具体情况投资人计提,能满足管理人开放日计提全体投资者业绩报酬的需求,但计提方式较为复杂,并且由于不同时间参与的份额产生不同的份额净值,投资者难于理解和评估基金的整体业绩表现。
基金君:这一条就比较复杂了,等于是私募在产品开放日一口气将所有的投资者的业绩报酬都提取一次,那有些人可能刚申购怎么办?我建议你持有到下一个周期,不然你就真的亏了。
当然,从这些角度来看,业绩报酬提取的模式和方法决定了管理人和投资者利益划分边界,由于提取模式各异、提取频率不一,再加上投资者构成不同,市场环境的千变万化,可能形成不同的业绩报酬提取和支付模式,部分情况下会造成有失公允、有悖受托人职责的情形,陈扬帆同学就是被顶出来的一个案例。
此外,“业绩报酬”支付的前提是否应在投资者赎回(或清盘)且基金有盈利时发生、扣减份额的方式是否容易被接受、业绩报酬计提日和开放日不匹配、信息披露不充分或未尽到告知义务都会引起对业绩报酬的质疑。
想多赚点钱还真不是那么简单的。
安心收管理费你又嫌少,想赚钱又搞不定客户,那我建议你还是去公募吧。
在计提业绩报酬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一)优化业绩报酬的设计模式
1、理顺业绩报酬设计的几个概念
从国外的情况看,业绩报酬设计中一般要明确业绩报酬的计提、支付、暂估等概念,上述三个概念在国内业绩报酬提取中较少区分。业绩报酬计提是指于每个约定的业绩期间截止日,根据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计算方法计提,该金额在业绩期末确定后通常不进行后续调整;业绩报酬的支付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支付时点,从基金资产向管理人支付已计提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暂估是指于每个估值日/对外净值公布日,根据上个业绩期末至估值日的净值表现暂估应付管理人业绩报酬,在业绩期间截止日前暂估业绩报酬的金额将持续变化,直至业绩期末才会最终确定。有效的区分上述概念可能产生对投资者有利的业绩报酬设计方案。
基金君:就是说在抽成之前先跟投资者约定好所有的概念,白字黑字都写下来,让投资者知道你们是按章办事,时间点、提取幅度、提取后的操作,跟投资者都讲一遍嘛,又不是多大事。
2、降低业绩报酬计提频率,与基金封闭期相匹配
总体而言,目前国内私募基金行业的业绩报酬计提和支付频率较高,按月计提和支付的情况较多。鉴于国内股市的波动幅度相对较大,同时业绩报酬回补机制(claw-back)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国外的对冲基金也较少采用),建议考虑降低业绩报酬的计提频率,避免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管理人在高点提取业绩报酬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出现。此外,业绩报酬的计提和支付也要与基金封闭期相互衔接,尽量避免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后投资者无法赎回的情形。
基金君:意思是你提可以,别太频繁,你一次提5块和分5次提取1块给投资者的感受是不一样的,而且提取的越频繁,你操作上和披露上的要求也就越多,而且这可以适当调整,例如明确市场下跌时不提取,大涨时补回这一次提取,这都是可以的。
另外,要注意基金封闭期的情况,别封闭期快结束了才提取,投资者还要硬着头皮再忍一个周期,万一人家要买包包呢,万一人家要旅游呢,总不能一辈子都搁你这吧。
3、考虑引入海外高水位线业绩报酬系列会计法和均衡调整法的可行性
美国和开曼的基金多采用系列会计法,而均衡调整法在欧洲运用得较为普遍,其中,均衡调整法对运营系统要求非常高,但该种方法能够确保基金层面采用统一净值,并保持投资者之间的整体公平,建议可以综合考虑,尝试引入该方法。
基金君:不会的私募学学国外!人家国外私募的历史要久的多,人家也吃过亏,也栽过跟头,现在有这些血淋淋地失败背后给出的经验,为什么不学呢?
(二)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及时性
1、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计提业绩报酬的影响
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于设计的业绩报酬计提方案等疑难点应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案例、图示等方法,及时、准确、充分的向投资者披露计提业绩报酬对投资者份额数量和份额净值的影响。
基金君:虽然知道私募是不愿意像公募那样频繁披露各方面信息的,但是不得不说你花一次披露的时间可能会消灭一批潜在的“麻烦户”,讲通了自然不会再接下来的日子里再出现幺蛾子。
2、对外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计提业绩报酬后净值口径
目前,多数私募基金没有做到按照计提业绩报酬后的净值口径对外披露净值。海外私募基金行业对于业绩报酬披露的通行做法是,即使未到约定的计提时点,在向外披露基金净值时,也会采取暂估的方式对外披露已扣减暂估的业绩报酬,这样有利于保持投资者之间的公平性(若开放日与计提日不同步,开放日净值可能虚高),使投资者更加全面地理解基金业绩表现,尤其对于FOF基金的估值操作较为有利,从而能够促进FOF基金的发展。
基金君:就是说不要自欺欺人,1元前净值提取完报酬是9毛你就对外公布是9毛,别还提了报酬还非要说1元,有本事你别提啊,你这样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客户的体验也差的不行。
(三)优化业绩报酬的会计处理
目前国内的私募基金的会计处理不统一,存在计入损益和权益的不同做法,按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作为反映基金资产投资运作绩效的一项重要变动费用,业绩报酬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计提,均应计入损益,而不应在权益变动表的赎回款中反映。
基金君:这一条是需要监管来进行统一,给出一套统一的标准,私募再进行学习,不然一个私募拿着高中的课本问另一家私募为什么你们可以收着大学的费用,这样市场迟早要乱。
当然基金君知道,中基协出了这样的文件,多半是要对这一块下手了,私募们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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