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末,中央政法委表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以来,公安部、央行主要负责人相继表态,配合、启动互联网金融整治,到4月14日,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文件,通过国务院批复并印发,预示着全国范围内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启动。
正是这项整治的展开,一些互金平台开始了去“互金”、去“P2P”化的“转型”,取而代之的是以“科技金融”定义自身的业务及品牌形象。
一些平台之所以“转型”,这背后当然有被迫无奈做出的选择,行业乱象造成的污名化,使每个平台承受了巨大舆论压力,更让个别平台付出了惨痛代价,当然也有借助新概念顺势炒作、推广品牌、抬升估值,而更为现实且舆论普遍解读,或为逃避监管。
无论是被迫,还是借势,亦或是规避监管,或者的确在金融科技领域有了一定积累,所以选择改以“科技金融”自居,但终究本质一致。对于目前改名“科技金融”现象,原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认为,这既无必要也无实际意义。他指出,我们大可不必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就去改名换姓,也不必去咬文嚼字,关键是我们一定要摒弃那种莫名的对于新名词的追崇心理,不能一味地追时髦、赶风头,要注意透过表象看内容,看事情的本质。
科技金融日渐升温
今年以来,有关科技金融的报道逐月上升。从年初每个月的媒体相关信息量几千篇次,到5月份,相关信息量突破1.5万篇,直到上个月,相关信息量较年初翻了4倍多,达到3.1万篇。显然,科技金融概念的热度越来越高,声量也越来越大。
值得注意的是,以4月份为界,相关报道大幅度增加,这背后的推动因素自然与行业宏观环境密切联系。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国务院电视会议,作为行业政策风向,也成为了一些平台“转型”的风向标。此后,陆续有平台开始了去“互金”、去“P2P”化之路,自然的,这些平台意图让科技金融成为自身的“保护伞”。因此,科技金融顺理成章的被置于聚光灯下,成为新金融领域的“新明星”。
主流媒体加入报道
科技金融是“Fintech(即finance+technology的缩写)”的直译,概念来自国外,金融科技更偏向于科技,而互联网金融更多的是指一种商业模式。有些金融科技企业认为,“金融科技”主要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创新技术进行风险控制和平台管理。
正是基于互联网创新技术的金融科技,也成为主流媒体报道关注的重点。其中,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央视今年以来对这一概念保持着较高的报道密度。两家媒体总计刊发新闻71篇,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人民日报》头版相关报道就有3篇,央视《新闻联播》播发3条相关新闻。
从两家媒体报道内容来看,传统银行借助金融科技转型,以及地区创新发展抓手为角度,采写的报道居多。
1、人民日报
2、央视
科技金融概念不能乱用
科技金融日渐风行,然而,来自监管层,以及传统金融领域对此发出警告,避免概念炒作,要回归业务本质,警惕成为第二个“互联网金融”。
日前,央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明确指出,要划清互联网金融和Fintech的界限,Fintech要与持牌机构合作才能从事金融业务,并抛开表面属性,从业务模式出发进行穿透式监管。
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近日表示,金融信息中介机构一定要按照金融特质和通性来进行监管,不管叫银行、P2P、众筹等,只要进行社会化的资金归集,就一定要有牌照。
原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成长过程中,发生一些波折和问题也许就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能因此去否定了创新,阻碍了进步。
杨凯生表示,现在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在面对一些问题的时候似乎仍然还没有完全改掉那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例如关于Fintech的问题。互联网金融的提法和Fintech的叫法究竟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现在也许是互联网金融的形象和信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名化影响,我们一些人就不约而同开始用“金融科技”来代替“互联网金融”了,希望能够通过这种说法的改变来实现与原有问题的切割。
杨凯生认为这既无必要也无实际意义。其实“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在我国已经广为人知,在一定程度上它有通俗易懂的特点,而且对于它的内涵定义也已有了权威的规范的说法(有关部门的文件中明确“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杨凯生指出,我们大可不必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就去改名换姓,也不必去咬文嚼字地死抠什么互联网金融的落脚是金融,Fintech的落脚是科技等等,关键是我们一定要摒弃那种莫名的对于新名词的追崇心理,不能一味地追时髦、赶风头,要注意透过表象看内容,看事情的本质。
“无论叫什么名称,只要是从事金融业务,就要按现行的金融从业规则办,就要接受必要的金融监管。如果还是在名词概念上兜圈子,那不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也不利于控制和减少发展过程中的试错成本。”杨凯生说。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金融机构不能按照名称监管,因为变化太快了,一定要按照金融业务的风险特质来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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