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9月04日讯
证券时报记者 曹桢
9月4日,宝光股份(600379)发布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发来的由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西藏锋泓对司法拍卖的3015万股股权支付了拍卖款。本次拍卖待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将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东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6年9月2日,宝光股份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发来的由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内容如下:“我司于2016年8月24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竞得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所持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15万股,成交价格为19.53元/股。我司于2016年8月19日支付保证金8000万元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20021682920009272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营业室),并于2016年8月26日支付了拍卖佣金,且于2016年9月2日上午按要求支付了拍卖余款。由于本次拍卖股份涉及质押,我司已按3015万股占质权人拥有质权股份数的比例向法院提存了与质权人之债权金额相应比例的拍卖价款,用于偿还质权人的债权及其实现债权的费用。”
此前,宝光股份称,北京融昌航因西藏锋泓以及北京澳达天翼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96万股、819万股(合计3015万股)此前已被冻结,后因借款和服务合同纠纷上诉股权将被司法拍卖。资料显示,虽然目前宝光集团持股比例为20.04%位列第一,但由于第三大股东与北京融昌航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总和为23.95%,故北京融昌航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因此,若西藏锋泓完成过户手续,宝光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宝光内部人士称,公司接下来等法院的通知,配合完成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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