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途径基本适应业务发展要求。由于风险控制是影响信托公司实现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关键因素,所以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途径应该进一步完善,包括法人治理为手段,以防范和控制风险为核心,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一、全方位创造良好的风险控制环境
(一)完善公司治理
信托公司要按照健全的法人治理原则,努力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充实完善“三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建设,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扩大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在经营层成立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日常经营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应注重确立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框架中的核心地位,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规范的基础。信托公司应依照“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业务实践,积极建设内控制度。董事会应确立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前台业务管理制度和后台工作管理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并依内部牵制原理制定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内容要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增强信托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
(三)培育内控文化
为形成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信托公司应打造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理念为核心,以“全程、全员、立体式”为主线的内控文化。
二、分层次构建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托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应以两个转化为方向,以两个原则为指导,多层面构建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两个转化,即风险管理由风险控制部门主导向业务全程化管理转化,风险评估由定性分析为主向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化。两个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即风险控制必须覆盖所有业务和岗位;二是独立性原则,即涉及风险控制的部门或岗位要具有极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一)组织体系
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是风险管理与控制的首要条件。信托公司应建立由董事会、经理层和部门岗位三个层次组成的梯次型风险控制体系。董事会是信托公司风险控制的一级层次,其内控职能主要体现在对经理层授权,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对风险状况做出系统评估,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经理层是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第二个层次,其职责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通过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决策委员会制度,对各项业务的风险实施控制。部门和岗位是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第三个层次,即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员工风险意识,完善业务操作流程,执行岗位风险控制。
(二)风险识别、评估体系
信托公司由于其信托资产和自有资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所面临风险的复杂性。而且传统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主要依靠报表的静态风险和定性分析,缺乏时效性和客观性。所以,信托公司正在探索建立一套定量的、直观的风险管理指标,并采用现代风险管理的量化技术建立风险量化模型,通过对各项业务的分析和测试,测量和评估风险,计算风险暴露值,以此为依据建立动态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
三、立体化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
有效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是内部控制体系运作的重要因素。
(一)内部信息沟通机制信托公司的内部信息沟通应以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为主线。垂直报告即:部门→高级管理层→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的结构层次,形成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及自上而下的信息反馈渠道和业务汇报体系。平行通报即按照业务分离的原则,各岗位、各部门就相关业务信息及信托公司经营管理的必要信息进行沟通。信托公司内部沟通的主要平台有各类会议、文件、内部报表、内部刊物及信托公司网站等。此外,为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信托公司除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外,还可通过多种方式与各股东保持日常沟通。
(二)严格的外部沟通机制。信托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应建立完善的对外信息披露制度和程序。信托公司的外部沟通机制分为三个层面。首先是信托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的公开信息披露,即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托公司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托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其次是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就信托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主要包括信托资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的相关信息及信托清算报告等。再次是按规定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各类统计报表、非现场检查报表、内部审计报告、营业报告书等。信托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始终遵循了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
信托行业发展的快速性与广泛性使得信托企业面临一系列的机遇与风险,于是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途径也需要一定的创新与突破。
以上就是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途径的相关介绍与分析,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的资讯请关注看门狗财富财经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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