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续有上市公司和IPO公司反映,收到了以“新京报”名义发送的邮件,要求双方进行广告合作。
新京报记者获悉,与部分上市公司进行对接的,包括自称刘伟、王新民的人士。
他们对上市公司宣称是新京报的经营人员。经查,新京报社未有名为刘伟、王新民的员工。
21日,新京报社发布声明称,报社向来坚决杜绝“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不法分子冒用新京报社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新京报社没有任何关系,新京报社将严厉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接连有人打着新京报名义向上市公司“求合作”
20日,一位接近A上市公司的人员称,公司正准备与一位叫刘伟的人签订合作协议。刘伟对公司自称是新京报的经营人员。
A公司是一家处于停牌期的公司。此前,新京报曾刊发过有关A公司的报道。据前述接近A公司的人员回忆,报道刊发不久,刘伟即以新京报经营人员的名义找到公司,“求合作”。
与此同时,一家正在谋求IPO的公司亦向新京报社反映,称公司邮箱里收到了带有新京报LOGO、名为“企业上市宣传方案”的PPT。
(该PPT内使用了新京报5年前的LOGO)
该公司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这份11页的PPT。公司秘闻看到,该PPT共分媒体简介、我们的优势、我们的小伙伴、我们的视角、合作价格表等几部分。
PPT内使用的新京报LOGO为新京报创刊8周年时的LOGO。新京报每年社庆都会推出LOGO,今年是新京报创刊13周年。所以,PPT内使用的LOGO已经过时5年。
其中,在“我们的视角”的几页PPT中,大量引用了新京报上市公司周刊曾刊发过的IPO的报道,包括知音集团、交通院股份、一心堂等公司。
(PPT中使用了新京报上市公司周刊的部分稿件)
新京报上市公司周刊,是新京报打造的一份致力于关注、报道上市公司的周刊。创刊以来,新京报上市公司周刊刊发过多篇对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报道。
上述PPT中,新京报记者注意到,PPT展示了“合作价格”:如主板公司二分之一版面的合作价格为20万、创业板公司四分之一版面的合作价格为12万等。
(PPT后附的合作价格。但新京报表示,向来坚决杜绝“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
PPT后附的联系人名为王新民。他自称新京报的经营人员。21日中午,王新民说,该价格最低可以打到6折,给企业的回报是“可以在做报道的时候对合作的公司进行侧重”。
新京报:系不法分子冒充,已报警
21日,新京报经营系统负责人称,经过查询,新京报经营部门没有名为刘伟、王新民的员工。
“新京报从来不会拿负面报道去要挟企业。”该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新京报都在贯彻“影响力营销”,即专注做好严肃的内容信息,“登高声自远”。
为保持报纸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新京报广告业务纳入公司化运作,与采编内容完全分离。
“新京报之所以在上市公司报道领域发力,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的,对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监督报道,是媒体应有的责任。”新京报采编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所知,新京报从未通过上市公司报道谋求过利益,新京报上市公司周刊亦从来不做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
21日,新京报社声明称,“我社向来坚决杜绝‘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同时已就相关情况向驻地公安机关举报,并呼吁企业、网友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新京报社提醒企业和网友,遇到不明人士以新京报社名义活动时,务必联系新京报社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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