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
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才可办证
办理居住证可以享受诸多福利,可如今办证没那么容易了。今年8月份,广州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工作指引规定,“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来穗人员可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等,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和联系电话,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登记居住信息,当场打印发给“居住登记回执”。以信息系统居住登记日期为准,在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统计当日往前推算1年内,在广州市区内有效居住登记满半年。这也意味着,居住证不再是随登记随办理,而是需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受理。
与此同时,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而此前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
执行
有些街道仍按老办法办居住证
近日,新快报记者从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来穗局了解到,上述各区自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在新市街、永平街、太和镇等街镇,居住证办理窗口已贴出相关提示。新市街流管中心主任刘策介绍:“原来办居住证可以当场受理,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政策,要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办。”
“基本上从9月1日起开始采用新的管理办法,各个街道根据自身条件(执行),有些街道实施快一点,有些街道相对慢一点。”天河区来穗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而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天河区车陂街、前进街、棠下街、冼村街等街道已实行新规,不过其他街道结合实际情况,执行时间略有不同。
中秋节前,海珠区来穗局相关人士曾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居住证仍按过去的“老办法”办理。不过,记者从部分街道的居住证办理窗口了解到,这些街道的来穗人员办理居住证已不能随到随办,需按照《工作指引(试行)》,居住登记半年以上才能受理。有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居住登记时,申报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在街道备案,需同时提供房屋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必要时,工作人员会上门核实。
“已经提前向各镇街下发了相关通知。”增城区来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按照《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实行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办理居住证。
番禺区也已全面实施新规。荔湾区来穗局则回应称,于8月17日将相关文件转发到22条街道流管中心,要求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居住证。
9月19日,从化区来穗局转发文件开始按照新《居住证暂行条例》执行。
不过,新快报记者从南沙区南沙街道了解到,目前居住证还可以当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最快1个月可以办好居住证。
便民
流动人口在各区居住信息互认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广州市区内居住累计满半年均可申请,即全市各区的居住信息是互认的。
增城区来穗局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由于新规正处于试行阶段,上级部门也在收集各方意见,广州市各区共享的居住信息查询系统将在10月份开始投入使用,11月实行数据共享,增城区来穗局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遇到在不同区连续居住超过半年的申请人,暂时采取的是“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以一名在黄埔区居住3个月,后来又搬到增城区居住3个月的来穗人员为例,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暂时会通过增城区的系统“线上”查询其登记时间,然后根据办证申请者提供此前居住地所在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或者此前居住区来穗部门提供的信息等“线下”方式,予以办理。新系统启用后,增城区来穗局可查询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各区登记居住信息情况,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在办证便民服务上,越秀区通过移动办证设备实现来穗人员在家里就能办证。申请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和房屋租住登记回执等资料,就能在出租屋管理人员帮助下在家里上传资料,7天内办妥证件。越秀区来穗局工作人员介绍,初步办证免费,若遗失补办要交20元手续费。来穗人员每年要提前1个月签注一次。“最好要延续,这样才能有效地计划在穗时间,并享受居住证带来的福利。”
提醒
来广州3个工作日内 办理居住登记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来穗人员自到达居住地之日3个工作日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向居住地的各片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申报居住登记。经各片出租屋管理工作站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系统登记居住信息后,打印发放居住登记回执。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才可申报居住证。
来穗人员申办居住证
要带齐材料
来穗人员申办居住证时,需带齐以下材料: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相片(居住证照相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提交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之一(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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