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对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核发放工作做出部署,明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政策,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的养老金在9月底发放到位。
由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因此,我市要求各区县要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同时,还要求各区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尽快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种方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对号入座,按照对应的方式调整。
文件中还明确了调整的资金渠道: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解决,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启动后,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结算。并要求“确保在2016年9月底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李铁军 记者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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