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简称中国奥委会)成立于1910年,现为中国的一个体育组织。中国奥委会首任主席王正廷,继任主席为郝更生、周至柔、邓传楷。 现在中国奥委会主席由国家体育总局主任刘鹏兼任,1979年起有钟师统、李梦华、何振梁、伍绍祖、袁伟民。中国奥委会标志为“跳动的五颗星星下的五环”。
1954年5月,在希腊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49届会议讨论了中国代表权的问题,经过激烈的争论,大会以23票赞成,21票反对通过了一项决议,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中国奥委会。国际奥委会秘书长梅耶致函中国奥委会,告知这一决定。但是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布伦戴奇却未经任何讨论,就将台湾列入被国际奥委会所承认的各国奥委会的名单之中,并在随后的时间里不断鼓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谬论。在此影响下,一部分单项国际体育组织也开始承认台湾体育组织。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同意台湾以“中华民国”名义参加1956年奥运会,遭到中国的严肃抵制。1958年,中国奥委会和有关体育组织先后退出9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并郑重发表声明与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此后20多年里,中国不与奥林匹克运动和国际奥委会发生任何联系。
随着时代发展,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日渐重要。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次年,《中美联合公报》发表,中日邦交正常化。受此影响,一些国际体育组织纷纷开始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亚洲体育联合会在1973年11月首先确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它的会员。到了1978年,国际田径联合会、国际体操联合会也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都为中国在国际奥委会中合法席位的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时,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已是爱尔兰人基拉宁勋爵,他认为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国家不能参加奥运会是一种反常现象,并一直为改变这一状况而努力。中国关于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不变,坚持“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立场也逐渐为国际奥委会多数领导人所认识和承认。
经过反复沟通,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在日本名古屋举行执委会,批准了当年6月在波多黎各举行的一次执委会的决议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为“中国奥委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歌;设在台北的奥委会的名称为“中华台北奥委会”,并不得使用之前使用的旗、歌、会徽。同年11月26日,国际奥委会于洛桑宣布,经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通信表决,批准执委会在名古屋会议中有关中国代表的决议。至此经过21年的斗争,中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宣布代表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奥委会,正式 名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址北京,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与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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