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通讯员赵淑娴、陈建云、高亚楠报道:日前,东莞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对第三方信息进行分析,成功挖掘出该公司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款约0.94亿元。这是今年以来,东莞市地税局风险应对中入库最大的一笔境外投资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所得税。
羊城晚报记者从东莞地税局了解到,今年8月,东莞地税局沙田分局到辖区内某重点外资企业走访,在谈话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透露其境外上市母公司A公司拟在境外向另一境外上市C公司转让其下属一子公司股权,此事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注意。
“从形式上看,这起交易很容易理解为境外交易,与境内税收无关,但从股权架构看该转让行为可能涉及空壳公司问题。因此接到汇报后,市局职能科室就迅速成立专家小组,启动调查程序,开展情报收集和风险应对工作。”东莞市地税局副局长陈云璋介绍道。
利用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必须对外公告这一突破口,税务人员运用互联网和公开媒体收集A上市公司公告,从中了解到,C公司以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3.3亿元收购A公司旗下子公司D公司(注册地香港)100%股权,从而收购东莞市沙田镇某房地产项目。
随后,专家小组第一时间与受让方取得联系,理清了此次转让行为的整体脉络,逐步还原了股权交易的实质。专家小组认定转让方在香港设立的境外控股公司为无实质经营活动的特殊目的公司,此次股权转让的标的实质为国内的居民企业,我国对该股权转让收益拥有征税权。
2016年11月1日,交易双方完成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后,由扣缴义务人向沙田税务分局申报缴纳了B公司代扣代缴A公司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93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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