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8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日前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框架,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指导意见》共二十八条,从人员配备、机构设置、权限划分、督促保障等多个方面构建了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为该制度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指导意见》明确了总法律顾问的设置、任职条件、应当履行的职责等,特别规定了总法律顾问应参与重大决策、对重大关联交易有权独立提出法律意见。总法律顾问应当每年向行长(总经理)提交法律风险报告。
《指导意见》要求,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2017年底前应当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法律工作机制;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与各机构风险状况相适应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提升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银监会指出,《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利于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经营,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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