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编张维麟/画
话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云南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水平,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云南建设,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现状
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时期
“十二五”以来,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专利拥有量快速增长,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明显,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普及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
但不容忽视的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2015年,云南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拥有量三项指标均居全国第22位;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居西部第6位,发明专利拥有量居西部第5位。全省专利申请的企业3000余户,仅占全省企业的1.4%;申请专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例仅为10.2%,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偏低。与此同时,云南省专利服务机构业务单一,发展滞后,有关专利信息服务、法律服务、运营服务等供给能力不足,缺少扶持政策、品牌服务机构,缺乏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与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作了一系列部署,知识产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副处长李建宏指出。
就云南来说,一方面,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对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实现“三大战略定位”、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作出了全面部署,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更大舞台,赋予了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使命;另一方面,围绕构建“一核一圈两廊三带六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格局的战略部署,以及把滇中城市群打造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区、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高地和大众创新创业示范区的布局,我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新课题: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优势,发挥知识产权国际化功能,加强境内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助力云南技术和产品“走出去”,有效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目标
以知识产权建设促创新驱动
李建宏介绍,《实施意见》从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综合实力提升、保护环境优化,以及提升企业创新创造主体地位、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角度出发,明确了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的目标。
从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推进知识产权数量布局、加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四个方面,《实施意见》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着力解决知识产权提质增量和产业布局问题。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以重点县区和园区为突破口,科学布局稳增长,引导获取重要关键技术发明专利,培育知名品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的质量,并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活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提高全省知识产权拥有量。
要做好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关键是要以企业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因此,《实施意见》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强企、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四个方面,重点解决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融合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从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开展新业态和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重点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条件完善、扩展保护领域、优化保护环境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省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体制建设有待完善,重大项目决策缺乏知识产权评议,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知识产权指标考核不够。所以《实施意见》指出,今后将重点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体制创新和重大重点工作知识产权监管等问题。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业态单一、人才缺乏,公共服务平台少而弱,中介服务机构小而散。《实施意见》指出,重点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完善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加快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建设。(云南日报 记者李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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