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 2017-0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公司”)系公司与刘壮青先 生合资设立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 8 亿元,宜华健康持股 40%,刘壮青持股 60%。 近日刘壮青先生拟将持有宜鸿投资公司 60%的股权以 4.8 亿元平价转让给公司控 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根据《公司法》 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 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决定同意放弃公司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宜鸿投资公司股权转 让受让方宜华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338100703X 4、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宜都花园1-5幢一层B19-B20号103室 1 5、法定代表人:翁桂然 6、成立日期:2015年4月13日 7、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工业、商业进行投资(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宜华健康持股40%、刘壮青持股60% 9、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60,008.89万元,净资产59,982.41万元,营业 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7.59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60,007.68万元,净资产59,964.7万元,营业收 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7.71万元。 宜鸿投资公司目前处于前期投入阶段,目前尚未产生盈利。 三、关联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14300万人民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62320K 4、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6、成立日期:1995年04月05日 7、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针织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以自有资产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行业进行投资;自有资产租 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股权结构:刘绍喜持股56%,汕头宜华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刘绍生 持股7%,刘壮青持股7%。 9、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316,838.03万元,净资产1,006,986.23万元, 营业收入为565,457.86万元,净利润为68,727.73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3,006,610.99万元,净资产1,163,289.86万元, 营业收入为474,508.19万元,净利润为81,483.21元。 2 四、 放弃权利的说明 宜鸿投资公司系公司与刘壮青先生设立的投资公司,本次刘壮青先生拟将持 有宜鸿投资公司60%的股权以4.8亿元平价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不会影响 公司在宜鸿投资拥有的权益,宜鸿投资将充分利用宜华集团投资经验、资源及资 金优势,加快投资扩张速度,打造医疗健康产业的并购投资平台,为上市公司培 育优质的项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宜华集团将持有宜鸿投资60%的股权,宜 华健康持有40%的股权。 五、 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持有宜鸿投资 40%的股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宜华集团将 成为宜鸿投资的股东,宜鸿投资可以利用宜华集团的投资经验、资金及资源,加 大并购投资的规模,与公司合力打造医疗健康产业的并购投资平台,为上市公司 培育优质的项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变,对公司当期财务 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 与该关联公司及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初至今,公司与宜鸿投资公司及刘壮青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其他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0 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 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议《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 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本次放弃宜鸿投资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 权,保持宜鸿投资现有股权比例,符合公司投资该公司时的战略意图,同时放弃 3 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宜鸿投资拥有的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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