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4:50 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女士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5:00。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5 人,持有和 1 代表股份 1,901,085,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604202%,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 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5 人,持有和 代表股份 1,901,085,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60420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和 授 权 代 理 人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1,900,557,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58654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527,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0.01766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杨扬、白力、赵泽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 同意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 1,901,085,008 1,900,757,492 99.98277% 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董事候选人杨扬 1,888,380,425 1,888,380,425 100.00000% 以上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12,704,583 12,377,067 97.42206% 以下股东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 1,901,085,008 1,900,715,283 99.98055% 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董事候选人白力 1,888,380,425 1,888,380,425 100.00000% 以上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12,704,583 12,334,858 97.08983% 以下股东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 1,901,085,008 1,900,818,068 99.98596% 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董事候选人赵泽辉 1,888,380,425 1,888,380,425 100.00000% 以上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12,704,583 12,437,643 97.89887% 以下股东 备注:单独或合计持股 5%及以上股东指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33.20%;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产品和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29.98%(下同)。 2.表决结果:杨扬先生、白力先生、赵泽辉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关于选举栗谦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01,085,008 1,900,829,363 99.98655% 249,945 0.01315% 5,700 0.0003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1,888,380,425 1,888,380,425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股 5%以上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12,704,583 12,448,938 97.98777% 249,945 1.96736% 5,700 0.04487% 股 5%以下股东 2.表决结果:栗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 意字(2017)第 0070 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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