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编号:2017-01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果董事对临时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大豪明德智控设 备有限公司 90%股权,并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一轻控股”)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50 万元,且不超过标的资 产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一轻控股拟认购的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 资总金额的 50%,即不超过 5,275 万元。 二、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资产 重组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 30.52 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股份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30.52 元/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交易方案、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股份 认购协议》等相关文件,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 对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44,7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4.5 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 201,15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3 月 2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17 年 3 月 3 日,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现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原 30.52 元/股调整为 30.07 元/股,同时,本次交易向交易 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来的 3,571,428 股调整为 3,624,875 股;本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由原不低于 30.52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30.07 元/ 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 3,456,748 股调整为 3,508,480 股。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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