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为了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动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发展,经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定于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中心城区黄金广场为活动主会场(含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其余各县(市、区)同日在当地设立活动分会场。据悉,活动将围绕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多形式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主办,市中心城区黄金广场活动现场将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消费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宣传展板,有工商、消协、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17家职能单位参加活动,以消费维权图片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接受咨询投诉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消费教育活动,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服务,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让广大消费者知道自己的权利,让广大经营者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记者萧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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