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7日讯 4月7日,海淀法院发布消息称,原告温某在搜狐公司与春风出版社合作举办的2012年中国原创文学大赛中投稿《燃烧的敦煌之恋》,并获得一等奖,按照大赛奖项设置,原告应获得五万元奖励,作品首印5万册,并同步数字出版,推荐签约剧本。但上述承诺均未兑现,故原告将搜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被告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无奈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2012年搜狐公司与春风出版社签订《合作协议》,就比赛事宜进行了约定,约定奖金一次性结清发放。其后不久,春风出版社和搜狐读书栏目在搜狐公司经营的搜狐网举办了比赛,原告投稿后,与搜狐公司另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授权搜狐公司转载涉案作品。
时隔一年后,获奖信息在搜狐网公示。原告作品获得一等奖。随后,搜狐公司和出版社向原告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在原创频道刊载。后由于搜狐公司进行网站维护,发布公告关闭原创频道。
2013年9月6日,多名获奖者要求签订合同、发放奖金并于15日内答复。
之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布了新规,原告作品不符合要求才没有出版。但是原告辩称没有收到出版社的修改意见,如收到会配合修改。
后续阶段,不兑现奖金也不出版,又丢失了稿件。在一些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
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搜狐公司不再享有该作品的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
在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与搜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搜狐已主动履行义务,目前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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