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
关于举办2017年“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 渝中情”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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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中国梦·劳动美·
幸福路· 渝中情”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比赛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为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我区广大教职工的文化艺术修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渝中区教育工会决定举办2017年“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渝中情”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比活动。重庆二十九中工会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 渝中情”全校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渝中情”为主题,正面反映社会生活,充分展示文化修养和艺术造诣。用书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用绘画表达不同美学认知;用摄影记录美好瞬间。
二、活动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含篆刻):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
(二)美术:题材、风格、形式不限,国画、漆画、版画、水粉、水彩、年画、油画等平面作品均可参赛。
(三)书法、国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油画等(含外框)不超过1.2米。
(四)摄影:黑白、彩色均可,摄影作品需1M以上,组照不超过5幅(须组照融入一张里),作品不能通过电脑后期制作改变原始影像,但作品可以调整色阶、饱和度。作品规格统一律采用JPG格式。每位选送者限送3幅(组)。此前参加过渝中区教师摄影作品展评的照片不再选送参加本次比赛。
(五)美术、书法参展作品请务必在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标题、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摄影作品(电子件)请务必在下方文件名框内注明:标题、文字说明、姓名、单位。
(六)本次活动非盈利性,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凡参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由参赛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本次主办单位无关。
四、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请于2017年5月20日以前上报,走读部报办公楼702曾令华主任处,住读部报李珏主任处。
五、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报区教育工会统一评比,设一、二、三等奖(注:如果多件作品参赛,则以最高获奖名次为准)。
重庆二十九中工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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