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黄 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本人作为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在2016年1月至12月2日任职期间(因个人原 因离职),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16年1月 至12月2日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15次,本人现场出席15次;召开股东 大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7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了 赞成票,没有对公司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组织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1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实施 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 召集并主持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对有关高管职位进行适当调整,有效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管理机制,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本人出席会议4次。 审计委员会在2015年度年报审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方面,认真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对《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201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 出了建议。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发 表了审核意见。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 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提出了意见;对2015年度经营 班子考核结果发表了审核意见;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披露发 表了审核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动态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 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对于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谨慎审核,并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出具书面的独立意见。主 要有: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5 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重组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更换重组事项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对本次交易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更换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召开,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2016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 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6年度在任期间,我作为独立董事: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独立董事其他工作情况 2016年度在任期间,我以勤勉尽责、合理谨慎的态度,维护公司利益,切实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 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还通过电话会议及实地考察等不同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形势,及时向董事会反馈实际问题。 我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促进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谢谢。 独立董事: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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