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
池州的空间布局是怎样的?
发展定位是怎样的?
未来人口将达多少?
各县城的职能分别是什么?
……
别着急,
跟随“今日池州”一起来看正在公示中的
《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
(网络资料图)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的公示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池州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2017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和池州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我局组织编制了《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经多轮修改完善,于11月底形成方案评议稿。12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空间规划方案的专家评议会议,方案原则予以通过。下一步,《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将提交市政府会议审查后,由市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以上程序完成后,报上一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划主要内容
详见《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
三、附图
1、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2、市区空间布局规划图;
3、市区土地用途规划图。
联 系 人: 金钊
联系电话:0566-3223829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湖路400号
电子邮箱:1735941083@qq.com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3日
《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
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节约集约空间资源,加强城乡空间管控,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池州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池州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2、规划年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3、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市域和市区两个层次。
市域即池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总面积约8364.8平方公里。九华山风景区的指标和规划内容纳入青阳县,在下文中所指的“青阳县”是指青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合并的整体。
市区即贵池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505平方公里。
市域规划
1、市域发展定位
立足生态环境、旅游资源优势,紧抓“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机遇,对接安徽省“五大发展”诉求,明确池州发展定位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国际生态休闲城市,皖江中心城市之一,历史文化名城。
2、县城城市职能
东至县:皖江新兴产业基地、山水人文宜居天堂、湿地休闲养生福地。
石台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县、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国富硒健康养生首选地。
青阳县:世界佛教文化观光和禅修文化度假胜地、全国健康修身产业首选地、绿色机电装备产业集聚区。
3、指标体系
(1)主要发展指标
至2030年,池州市域常住总人口和城镇人口分别为180万和127.8万,地区生产总值1750亿元,粮食总产量70万吨。
至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4199.9 公顷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900.2 公顷以内,国土开发强度不突破7.6%;市域公路与铁路网密度为1.45 千米/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4487公顷。
至203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空间管控指标
市域空间管控指标包括国土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五项。
依据《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5年)》要求,至2035年,池州市域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7.6%。本规划中,至2030年,市域国土开发强度应控制在7.6%以内。
至2020年,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2706.67公顷,其中,市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226.67公顷,东至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493.33公顷,青阳县(含九华山)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580公顷,石台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06.67公顷。
依据《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5年)》要求,至2035年池州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不突破642平方公里。本规划中,至2030年,池州市域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4200公顷以内。但至2030年国土部门下达指标确有变动的,应予以调整保持一致。
依据《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5年)》要求,至2035年池州市域城市开发边界面积应控制在28600公顷以内。本规划中,至2030年的池州市域城市开发边界面积与安徽省空间规划的要求保持一致。至2030年,池州市域城市开发边界总规模控制在28510公顷,其中市区城市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21975公顷,东至县城市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3150公顷,青阳县城市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2685公顷,石台县城市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700公顷。
依据《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5年)》要求,至2035年池州市域生态红线面积应不小于3626.20平方公里。本规划中,至2030年,池州市域生态红线面积应不小于3626.2平方公里,其中市区生态红线面积应不小于843.47平方公里,东至县生态红线面积应不小于1383.97平方公里,青阳县生态红线面积应不小于365.65平方公里,石台县生态红线面积应不小于1033.09平方公里。
依据《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5年)》要求,至2035年池州市域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不小于111490公顷,但至2035年国土部门下达指标确有变动的,应予以调整保持一致。本规划中,至2030年,池州市域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小于111011公顷。其中市区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小于38125.33公顷,东至县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小于47670.27公顷,青阳县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小于21422.53公顷,石台县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小于3793.33公顷。至2030年国土部门下达指标确有变动的,应予以调整保持一致。
3、空间结构
规划池州市域形成“一带串三片、三轴联三心、网状生态网络”的规划结构。
“一带串四片”:“一带”即沿长江发展带。“三片”即池州市区发展集聚片、尧渡—东流—香隅发展集中片、大渡口—牛头山发展集中片、蓉城-木镇-丁桥发展集中片四个片区,这四个片区均布局于池州沿长江发展带上。
“三轴联三心”:“三轴”即东部、中部、西部三条发展轴, “三心” 即东至县城、青阳县城、石台县城所在的市域片区发展中心,是各个县县域的经济、文化、政治和公共服务中心,这“三心”分别位于池州市域的东部、中部、西部发展轴上。
“网状生态网络”:即由长江、牯牛降-九华山山脉群、龙泉河、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九华河、大通河、清溪河等为主干形成的网状生态网络。
市区规划
1、城市职能
规划池州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定位是国际生态休闲城市、皖江绿色产业基地,城市职能是生态宜居城市、旅游休闲城市、滨江港口城市、绿色产业基地。
2、空间结构
建设“一带一区两翼”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带”指沿江发展带,以新型工业产业为主的产业、城镇发展核心地带。“一区”为池州中心城区,主要承担行政、文化、商业、金融、居住、旅游等功能,是核心城市化地区。“两翼”为主城的东、西两翼,东翼是江南产业集中区,为皖江城市带中具有示范意义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西翼是池州经济开发区(西区),池州市重要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
3、空间管制指标及规模
至2030年,市区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28902公顷,生态保护红线线内用地总规模应不小于8434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是38125.33公顷。
4、土地用途规划
至2030 年,市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0244.3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1445公顷。至2030 年,市区非建设用地220252.37公顷。
5、控制线划定
池州市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是 843.47 km2,占市区总面积的33.67%。
池州市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81.25平方公里,占市区国土面积的15.2%,规划至2030年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保护目标;2020年以后,国家政策或国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最新要求调整保护目标。
市区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289.02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219.75平方公里,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69.2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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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池州”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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