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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综合自:魔股网、黄桷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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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泰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7月26日,ST泰壹(835986)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资金短缺存多项风险。为此,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公告显示,ST泰壹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司无力偿还或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及董事长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公司信披相关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根据重庆江北人民法院相关判决文件,公司因无力偿还向厦门银行申请的贷款被起诉至法院,公司因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而缺席判决,厦门银行已申请执行,公司暂无力履行还款责任。
ST泰壹为解决融资纠纷,与相关投资人签订《融资回报协议书》,约定今年3月、6月分别按借款比例向投资人归还本次融资款的10%即200万元,之后每季度还20%,至2018年6月全部还清,并向投资人支付年化8%借款利息。而申万宏源发现,截至目前公司仅偿还了一小部分。公司经营起效甚微,暂无力按协议支付相关款项。
而公司及董事长因无法履行上述与厦门银行诉讼的法律义务,两者被重庆江北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万宏源提醒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挂牌公司现任董监高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及时组织改选或另聘。
此外,ST泰壹因无力支付律师费,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无法取得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存在监管风险。同时,公司董秘因无法取得工资,已长期不在公司任职,公司信披制度无法有效执行。投资者应注意上述事项可能引发的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7月3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连续3年亏损;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恶化;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法律诉讼等,公司证券简称由“泰壹环保”变更为“ST泰壹”。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公司实现营收317.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91.2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6.23万元,较上年同期-549.56万元,亏损增大。
ST泰壹目前已无力支付律师费及董事会秘书的工资。
《关于ST泰壹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据ST泰壹相关负责人员介绍,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在重庆办公场地召开,并有律师出席见证。但由于公司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无法取得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故未在公布《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同时披露相关法律意见书。
据ST泰壹相关负责人员介绍,董事会秘书张璇因无法从公司取得工资,已长期不在公司任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申万宏源已多次向ST泰壹强调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性,并督促ST泰壹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或安排人员进行信息披露,但许多重大事项均系申万宏湖发现并督促ST泰壹予以披露,ST泰壹因办公地址搬迁等原因亦无法取得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导致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