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包、打赏、微商,网络挣钱照样缴个税!

  很多人都羡慕直播平台的主播们,人美,活儿不多,收入颇高!还有人说网红们打赏的收入都不需要缴税的。真的如此吗?那小编也好想去做网红哦~网红的打赏,抢来的红包,真的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吗?财大大想说,真是太天真了!

  下面,财大大就跟大家盘点一下,这些网络捞金的方式,都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两年过年期间,各家互联网公司在微信和支付宝上面派发红包,比如五福、AR红包等,大众在接受这些红包的同事,其实也在缴纳个税,只不过这个个税都是派发的企业帮我们代扣代缴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约定,企业派发的网络红包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有人会说,那个人之见派发红包,也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咯?财大大告诉你,不需要。以上网络红包的个税,只限定于 企业派发的。微信或者支付宝好友之间派发红包,是不涉及到个税的。

  下面,我们再来说说网络平台的打赏涉税问题吧~微信文章底部的打赏,直播平台给主播的打赏,都是同一种类型。这种打赏都是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还有人会说,微商不用缴税。其实,微商实质就是经营“非实体”店铺,以个人名义经营的,应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适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所以,网络上挣的钱其实都是要缴税的,只不过征收的难度稍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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