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显政府引导全方位营造PPP规范发展环境

  本报记者 李海楠

  财政部近日召开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明确将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指出,PPP改革推进三年来,成绩值得肯定,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走偏、变异问题,财政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规范引导,着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特别是今年以来,财政部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监督惩处力度,对严禁借PPP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工作要求。

  “推广PPP模式的初心,是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市场的机制和资源,提升管理能力,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而不是单纯地解决融资问题。”史耀斌表示,下一步要从四个方面为PPP规范发展施划出四条线:一是要严控“红线”;二是要守住“底线”;三是要搭好“天线”;四是要明确“界线”。

  四条“线”推进PPP规范发展

  PPP模式,近年来作为政府鼓励、市场期待的高频词汇在舆论界堪称高度吸睛。无论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鼓励推动PPP模式应用的意见、政策,还是地方在某一具体项目上引入PPP模式,无不引来高度关注。分析其原因,正是因为PPP模式契合了当下国家积极促成“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理念落地的期许。

  然而,正如此次财政部会议所指出的,PPP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衍生出了一系列走偏、变异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借债务,导致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甚至超过了警戒线,形成潜在的风险触发点。

  此次财政部会议正是有意通过四条线全方位勾勒出确保PPP规范发展的立体空间,以破除一系列走偏、变异问题。实际上,之所以PPP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变相融资问题,其背后正是PPP自身兼具着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职能被人为变相利用所致。

  对于当前地方政府举债的困局,坊间一直存在反对声音,由此,积极呼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建设早已被视为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一剂良药。早在2015年5月,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就明确指出,将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

  实际上,这也被各界视为地方债金融配套政策可有作为的重要一项而备受肯定。但实际操作中,PPP项目还是出现了变相融资等不规范现象,也为政府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史耀斌认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他指出,下一步,要严控“红线”。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所有项目都必须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及时公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有关数据。未按规定公开的,要从项目库中清退。各地要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的地区,要进行风险预警。

  要守住“底线”。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要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要搭好“天线”。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PPP项目总体情况,对于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这里的项目不仅包括入库项目,也要包括未入库的项目,真正做到全口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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