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明举牌四环生物 收深交所两张关注函
消息 8月9日,深交所再次发布对四环生物股东王洪明的关注函,要求其进一步说明是否与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的儿子陆宇构成一致行动人。
此前,7月24日、7月31日,王洪明因增持四环生物的股份分别达到5%、10%而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于8月2日发布对四环生物股东王洪明的关注函,要求王洪明全面披露2017年3月至7月收购四环生物所涉及资金的来源情况,并说明是否与四环生物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存在收购资金来源于其他股东的情形;
对此,四环生物8月8日公告回复了深交所关注的问题。王洪明称,自2017年3月23日至7月21日收购四环生物股份的资金皆是其本人自有资金,为其及家庭多年收入、投资积累所得。
而自2017年7月27日至7月28日收购四环生物股份的资金共计3.78亿元,其中王洪明以其持有的四环生物的5,100万股股份为质押物,通过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江阴新桥支行申请了金额为2.3亿元的贷款;另外王洪明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48亿元。王洪明表示,其已将持有的4,566万股股份质押给了工商银行江阴支行,将在近期取得贷款后立即归还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
深交所在8月9日关注函中表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儿子陆宇为四环生物股东。要求王洪明结合收购管理办法相关项的情形说明是否与陆宇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和讯网发现,王洪明此前在8月8日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中已否认与四环生物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王洪明在该回函中并称,根据四环生物2017年1月6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止目前共计持有四环生物10.7%的股份,为目前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