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拨付33亿多元重点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新华社南宁8月9日电 (记者何伟、曹祎铭)记者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财政部门了解到,2017年广西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3亿元近日拨付到市县,九成以上将用于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加上去年底提前下达的2017年扶贫资金12.24亿元、移民搬迁财政贴息0.7亿元,到目前,广西财政已安排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24亿元,比2016年全年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10亿多元。

  据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主要考虑各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贫困村个数等客观因素指标,易地扶贫搬迁征地任务、2017年脱贫摘帽目标等政策因素指标,以及2016年度脱贫成效等绩效因素指标,同时加大对贫困程度较深的贫困革命老区和连片特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分配到54个贫困县的资金增幅全部高于全区平均增幅,集中财力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

  据统计,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分配到54个贫困县的资金规模达18.7亿元,占本次下达资金总额的92%。

  本次下达的扶贫资金全部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不再指定具体项目,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一级,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脱贫规划和扶贫工作实际,围绕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和支持项目。

  据介绍,扶贫资金下达后,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要求各市、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解决当地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并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何伟 曹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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