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贸区管理办法出台!今年自贸区怎么办?丨川商关注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办法》的核心在制度创新和改革开放上,制度、创新、改革和开放等词,多次出现在文中,改革出现24次,制度出现22次,创新则多达42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个片区的定位与任务,总结了此前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的经验,总体上规范了区内改革创新制度。

  

  亮点

  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办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了,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开放促进区内改革与发展,促进“四区一高地”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第六条提出了“自贸试验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充分激发区内创新活力。具体而言,对于未能实现创新改革试验预定目标的,凡是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和法定程序,并未谋取私利或者恶意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责任。

  深化简政放权 管理效能为先

  《办法》规定了自贸区应建立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推进管理体制和体制机制的协同改革。成立领导小组和各地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并与当地政府部门配合,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出现的重大问题,理清各个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能。最大限度的简政放权,推行“一窗受理、协同审批”的高效服务模式。

  在优化服务方面,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积极探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的全程电子化管理,并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税务”服务体系。

  扩大区内便利化 拓展新型贸易业态

  在跨境贸易方面,《办法》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建立完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和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完善四川电子口岸,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口岸服务一体化和多式联运货物“单一窗口”办理。

  办法》鼓励区内企业境外投资和开办企业,对于一般性项目实行备案制。除了扩大区内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程度和投融资便利化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和探索创新金融监管机制等试点工作也在积极进行。包括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企业对外发行债券也可根据需要调回区内使用,支持跨国公司或外资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成立结算中心或者设立营业性机构等等。

  拥抱开放 对接“一带一路”倡议

  《办法》鼓励自贸试验区应当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在运输安全、环境保护、通关查验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特别是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同时,按照规划,自贸试验区应依托双流航空枢纽、成都国际铁路港、川南临港口岸,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和长江经济带空、铁、公、水联运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

  除了扩大区内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程度和投融资便利化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和探索创新金融监管机制等试点工作也在积极进行。包括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保险业和再保险业的创新发展等。

  《办法》积极推行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的优惠政策,减少外商准入限制,鼓励境外先进的技术人才和高端人才进入。推进境内外人才交流、企业对接和项目合作。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和跨境电子商务。

  川商传媒报道 文/刘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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