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永珍)日前,省财政将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亿元下达至各有关县(市、区),加上2016年底提前下达的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2亿元,截至目前,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3亿元已全下达。 2017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3亿元,比上年增加60.5%,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支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发展。 作者: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