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8月10日,聊城银监分局公布对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山东茌平农商银行主要负责人为郝彬,该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按规定审核借款用途真实性和受托支付条件,未按规定监测贷款资金用途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刘亚东对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按规定审核借款用途真实性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曹晓丽对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按规定审核借款用途真实性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承办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聊城银监分局决定,对山东茌平农商银行罚款25万元。对刘亚东、曹晓丽分别予以警告处罚。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