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物园被老虎咬伤女子发声,动物园有责任索赔

原标题:北京动物园被老虎咬伤女子发声,动物园有责任索赔

老实说,索赔这事,我一直觉得早晚会发生,现在这事出现了,我唯一的感慨就是“日了狗了这都能洗??”

(这张图我特意存起来了,就知道还用得上!)

事件回顾

为了避免部分读者不知道怎么回事,三言两语交代一下,一女子在动物园猛兽区下车被老虎叼走,其母救援不幸身亡,下车女子重伤,以上!

被咬女子描述事情经过

为什么下车?

据赵女士(被咬女子)回忆称,她当时开车到八达岭动物园时,人非常累,所以进入动物园后就让自己的爱人开车,但是自己的爱人开车不熟练,加上当时处于上坡地段,自己有点晕车。

晕车为什么要下车呢?据说理由是由于赵女士开车不晕坐车晕,所以打算换掉自己的丈夫自己开车,于是就下车前往了驾驶室。

说真的,确实有这种人,开车不晕坐车晕,这理由咱不能反驳。但是,我们看一下当时赵女士一家开的车,一辆白色的速腾。

这车相信大家都接触过吧?讲道理,在车里驾驶员钻到后排,然后副驾驶的人钻进驾驶室,各位觉得可行吗?反正我试过,没有开车门那么方便,多少挤的有点难受,不过肯定是可行的。

为什么会在东北虎园下车?

赵女士称,东北虎园构造非常混乱,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在看到“禁止下车”警示牌的地方自己并没有下车,而是到了允许下车的休息区才下的车。所以说动物园在老虎窝旁边挂了一块“休息区”的牌子?这园长直接枪毙了吧!这属于故意杀人好吗?

另外赵女士回忆,当天正好是周六,动物园的人和车都非常多,售票处的人说车太多了需要限流,但是她还是跟着几辆私家车从一个小山后进入虎园。

自己并没有从售票处买票,而是直接从检票员那里买票。检票员当时只是说不要下车,头和手不要伸出窗外,便将门票和六严禁的告知单一起塞到赵女士手里,但并没有解释告知单的内容。

巡逻员救援不力,麻醉枪、手枪、电棍都没有

在走到驾驶室时,赵女士听到了巡逻车按喇叭的声音,但来不及了,老虎已经扑过来了。赵女士称,事后自己晕厥过去,爱人立即下车救人,但想到车上还有孩子,又回去关了一次车门。之后,赵女士的爱人去拍打巡逻车两侧的车门,但巡逻员未下车施救。

这个在之前的调查报告里也有提到“15时01分14秒,同在东北虎园内的标号为8号的巡逻车赶到现场,共同驱虎。刘某要求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下车参与救援,该司机按照《猛兽区巡逻车司机安全职责》及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责令刘某马上上车驶离事发现场。”

事后听爱人说,车上只有一位驾驶员,没有任何救援设施和救援人员,像麻醉枪、手枪(巡逻员配手枪?)、电棍(拿着电棍捅老虎??)等。驾驶员说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敢下车,没法救人,只能是轰油门、按喇叭。事后,驾驶员说平时都是用这种方式驱赶老虎的。

传闻在医院医闹是怎么回事?

这个咱不好评价,看看新京报记者采访的原文,会说的不如会听的。

新京报:你父亲在ICU门口是怎么回事?

赵女士:他不知道ICU是下午3点定点探望,他很着急,护士说不行,没到时间。父亲说我就看一眼行不行。后来发帖的医生也删了。

至少证明这事是存在的,那医生说的确实也是他们家,然后如果如上文描述的这样那医生就发朋友圈冷嘲热讽,那我强烈谴责这个闲的蛋疼的医生!你一天得发多少朋友圈?刷屏的就是你这种人!

那份合同怎么说?

赵女士向记者解释了当时签禁止下车合同的经过。当时检票员说了句“来签个字”,自己以为是做一个入园车辆登记,所以就签了字,检票员并没有说明是合同,“那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也没有一式两份”,赵女士说。

关于赔偿

事发后,赵女士的父亲一直在处理和动物园的协商事宜。赵先生表示,8月29日,在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协商时,园方提出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定损、定责、定赔。对于死者周某,双方协定定损124.5万,并达成一致。家属认为动物园应对周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动物园表示只承担15%的责任,并予以赔偿。对于伤者赵女士,家属一方提出定损150余万,己方承担20%至30%的责任,动物园承担70%至80%的责任;但动物园只认可74.5万,不同意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后期治疗费用赔偿。

(本文采访内容来源:新京报)

关于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闹剧,本来死者已矣,我们不应该再去指责些什么,但是总会有这种“错的不是我,是世界”的事情发生,赵女士亲口说,检票员只是告诉他不要下车,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但是仍然是检票员的错,因为他没解释什么是六严禁。不过老虎区应该配把麻醉枪这个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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