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锁系统被诉侵权,摩拜单车们应如何应对专利诉讼?

  

  近日,手机门禁品牌“令令开门”宣布,已起诉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多项专利,要求摩拜单车停止侵权行为,并就此进行赔偿。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已受理此案,而摩拜方则表示不同意对方主张。

  事实上,处于飞速扩张期的创业公司,在成长过程中常常会遭遇侵权诉讼。像摩拜这样的初创公司由于成立年限较短、在知识产权领域经验有所欠缺,同时业务发展迅速,被“盯上”实属正常。

  被起诉不意味着侵权 创业公司常被“盯上”

  被起诉不意味着侵权就成立。在摩拜的案例中,目前仅仅是令令开门发起了诉讼,摩拜的可选应对方式有很多。

  根据令令开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主要涉及的专利号为“201310630670.7”,专利名称为“互联网门禁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令令开门称其拥有手机门禁及智能锁市场的 26 项发明专利,但并未提供更多针对摩拜侵权的具体描述。

  

  令令开门指控摩拜侵权的专利详情

  查询该专利详情可知,这种互联网门禁临时授权方法定义了操作的具体流程。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对比该专利的授权文本和申请文本,可发现授权文本中的方法权项相较于申请文本,多出了上图中被红色框图标注出来的文字。

  结合说明书中提到的例子,为便于理解,笔者做了一张示意图,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项专利技术是怎么样的一个方案。

  首先,这个方法需要由用户B,也就是发起方,为临时用户,也就是访客A,通过通信终端向门禁系统发送一个申请请求,也就是权项里提到的“临时用户授权申请请求消息”。

  

  令令开门门禁系统示意图

  然后,门禁系统通过一系列验证之后,判断是否授权验证通过,以及是否为新增的授权操作。就是说,门禁系统对发起方 B 进行检测,当用户B具有这样的权限范围,并且所请求的与B的权限范围存在交集时,门禁系统认为授权验证通过。

  接着,当授权验证通过之后,门禁系统为访客A生成一个临时授权令牌,或者由门禁系统以响应消息的形式发送至用户B的通信终端,再经由通信终端发送至访客A。

  最后,访客A,在一定的时间(有效授权期限)内,通过向门禁系统发送该令牌,实现开门。

  

  摩拜单车开锁示意图

  而摩拜单车的情况并不相同。单车的用户并非单车的所有者,其在一定的使用时间内需要具有单车的使用权限。摩拜单车的操作模式类似下图,临时用户向服务器发送请求权限的申请,服务器同意之后,指示对应的单车开锁,使得申请权限的用户获得单车的临时使用权限。

  对比上述专利模式,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在摩拜单车的实施过程中并不存在涉案专利中非常关键的“用户B”。而正是由于缺失了这至关重要的一环,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中,与用户B相关联的相应步骤和设备,在摩拜单车中都未能得到体现。至于对用户B的权限进行验证,那更是无从说起。

  除上述方法之外,摩拜还可调查令令出门所提专利的有效性,通过将对方专利无效化的方式化解。而如果摩拜确已进入了对方专利的保护范围,还可采取提出改进型专利,争取交叉许可的方式进行谈判。

  这个案例中,令令开门作为一家体量相对较小的公司,试图通过专利诉讼的方式达到商业目的,实质上是业界常见的专利战手段。

  事实上,不仅小公司,一些国际巨头公司更是惯于向创业公司发起专利战。之前业界著名的中国首例软件产品337专利诉讼就非常典型。当时,正处在创业上升期的出海企业触宝,遭遇国际巨头 Nuance 发起的337侵权诉讼,触宝选择了与巨头正面迎战,并在历时一年后取得完胜。

  触宝所面临的困境极为严峻,Nuance 指控触宝涉及5 项专利侵权,而一旦侵权认定成立,触宝将不得不退出美国市场,也将一并失去已有的主要客户。

  触宝所采取的策略是对所涉专利进行逐个击破,依据触宝自身专利准备应诉材料。与此同时,触宝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反诉 Nuance 侵犯触宝专利。一轮交锋后,ITC 很快下达速裁令,认定触宝不构成侵权。

  摩拜们在创业初期如何做好专利保护

  在摩拜的案例中,败诉后果也极为严重,一旦侵权成立,摩拜将很可能面临数千万设备的更替以及巨额赔偿。目前摩拜是否存在侵权我们不得而知,但能够肯定的是,采取正确的应对方式,可以将败诉的可能降至最低。

  并且,对摩拜这样的创业公司而言,仅仅应对还远远不够,创业公司更应该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相关的储备。

  一位全程参与触宝对抗 Nuance 案件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表示,创业公司在专利保护方面有两个天然弱势,

  一是通常申请专利的时间周期较长,很多公司专利尚在公示就已经进入扩张轨道;

  二是创业公司通常缺少相关经验和精力。为了避免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遭遇各种各样的专利难题,必须从公司成立初期着手。

  这位专家进一步指出,创业公司在成立时就要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树立“专利先行”的观念。进行研发调研时,须了解同行业内的专利布局情况,避免误入其他公司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后,再根据自身的研发技术地位,采取不同的专利布局策略。

  如技术领先的企业,可以在专利空白点尽快进行布局;技术跟随型企业,可以在研究领先型企业布局的前提下,采用包围式的布局策略。最终通过构建己方的专利布局,为日后有可能的诉讼谈判增加筹码。

  创业公司在申请专利时还应注意合理利用各种专利类型的特点,采取组合拳的方式灵活保护自身权益。目前我国专利申请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类专利保护范围广,但申请周期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小,但申请周期短。

  此外,针对经验不足的问题,创业公司还可采取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合作的方式,建立完善的专利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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