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审理抢劫案 千余名在校学生旁听。巡回审判典型案例(三十九)

  2015年10月22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直播团队与新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一起,在新野县明德双语学校对一起抢劫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整个过程持续2个小时,给该校中小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两次抢劫90后当庭认罪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是新野县五星镇黄营村人,初中肆业,19916月份出生,因涉嫌抢劫于2015711日被新野县刑事拘留,因涉嫌抢劫罪后经新野检察院批准于714日被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诉称,2015年6月12日晚9:30分左右,被告人黄某窜入新野书院路3515强人鞋店内,持刀威胁店内员工,抢得现金2800余元;6月28日晚9:15分左右,黄某再次窜至书院路鸭灌局东新华综合批发门市内,持刀威胁并将老板赵某的右手手指划伤,抢得现金800余元及一个女士钱包。

  “就因为没文化、不懂法,才稀里糊涂酿成了大错,现在真后悔!”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上,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常住人口登记表、前科查询证明、到案经过、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并向法庭说明这些证据的证明目的。

  校园开庭 千名学生现场旁听

  考虑到被告人黄某是90后且认罪态度较好,新野县法院利用“送法进校园”的机会,将这起案件搬到了校园内。

  当日下午3时,在新野县明德双语学校操场上,1000余名中学生,排列整齐地坐在凳子上旁听。下午3时15分,当被告人黄某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时,学生们的目光一下子聚到黄某身上,看到这个大哥哥一脸的悔恨,会场气氛立马静了下来。

  “我初中没毕业就不上学了,没个正当职业,平时喜欢约朋友唱歌吃饭和上网打游戏,那段时间因为手头紧就犯了错。”庭审中,黄某针对法官的询问道出了“抢钱”的原因。

  当听到唱歌、上网和打游戏几个关键词时,台上不少同学感到非常吃惊,进而窃窃私语进行议论,因为这些不良习惯可能也曾在他们身上发生过。

  “无论今天对你作出如何的刑罚,都希望你能好好接受改造,多学习法律知识和生活技能,力争更快融入到社会大家庭的怀抱。”法庭辩论结束后,考虑到黄某年纪尚轻,合议庭特意安排人民陪审员对其进行法庭教育。

  现身说法 嘱咐弟弟妹妹们引以为戒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议庭经合议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当庭以抢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我犯了罪,不仅害了自己,也伤害了父母的心,入狱后我一定服从管教,重新做人。”庭审结束后,黄某悔恨着说,今天这么多弟弟妹妹参加对我的审判,我想告诉他们的是要以我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家人和自己负责的人,千万不能呈一时之快而走向犯罪。

  

  庭审结束后,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鲁丽君和明德双语学校副校长王忠题现场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法官们向学生们发放法制宣传单。

  “今天来到校园开展巡回审判,就是要让正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学生,实地感受法律的威严,知道犯罪的代价,好好学习,少走弯路。”新野县法院少审庭庭长鲁丽君接受采访时说。

  点评

  青少年是抢劫等暴力犯罪的高危、高发人群,如何对辖区青少年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引导他们规范行为、学习法律、养成良好习惯一直以来是新野县法院法官们的努力方向。本案通过巡回审判的形式,把庭审现场搬进校园,组织在校学生旁听,现场开庭、现场普法,并安排陪审员对被告人现场进行现场帮教,引导被告人现身说法等,不仅让被告人真诚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以正确的态度认罪悔罪,更让旁听学生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治洗礼和成长警示,效果非常好。

  点评人简介

  

  张晓静,女, 1972年10月出生,现任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1995分配至新野县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城郊法庭副庭长、人事教育科科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曾荣获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四次被授予“全市优秀法官”、“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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